许昌市许建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取1家资产评估机构,对比选采购人收购建安区环保装备和服务产业园项目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采购申请人参加。
一、比选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安区环保装备和服务产业园收购项目
(二)比选采购人:许昌市许建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比选采购服务内容
比选申请人需依据建安区环保装备和服务产业园项目资产情况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
(四)比选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9.37万元。
二、投标人要求
参与此次比选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资产评估单位资信资质的机构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需要提供总机构(公司)对该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
2.比选采购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未因重大的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通报、处罚,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3.比选申请人指派评估人员组成评估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3-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团队其他成员应具备1-2及以上年以上执业经验,且均无执业违法记录;
4.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自2022年以来至少一项向政府或国有企业提供尽调服务的类似业绩。
三、比选采购申请文件要求
参与此次的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须包括以下资料:
1.报价单(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拟派项目团队评估人员的资产评估师证书、执业证明复印件;
5.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尽调报告等可证明业绩的相关资料);
6.服务方案;
7.比选采购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比选采购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比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8.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2025年8月26日18点前将申请文件送达(邮寄)至: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912室。逾期送达或为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采购办法
1.比选采购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附件2),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如最高得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时,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以服务方案部分得分较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3.有效比选采购申请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比选采购活动。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文件;
2.申请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委托书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投标文件应使用牢固的纸质信封或专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骑缝章。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任何不符合密封标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4.如中标人在以后合作期间出现破产、被责令停业、严重违规和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影响合作的行为,比选人有权选用其他服务机构;
5.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公告有疑问,可与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6.本次比选公告在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地址:http:/)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4-2699159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楼912室
编辑/王雪雨 校对/魏蕊 审核/郑琦
附件下载